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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7日 15:43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进一步落实各级领导部门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表彰品学兼优的优秀毕业生,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按照省级领导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一)评选范围:我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22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类别:校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推荐名额:校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名额见附件(因省人社厅关于2022届非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暂未下发,为简化程序、集中做好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我校2022届非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评选条件、名额等参数参照了上一年通知精神,届时如有变化再做新调整)。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三)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学习勤奋,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德育学分)成绩优秀。

  (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自愿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优先推荐。

  (六)在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省级决赛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取得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七)省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有突出的获奖成果、优秀论文,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三、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名单。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基础上产生,即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荐。

  (三)各学院(部)推荐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要在本单位内公示(线上+线下)3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

  (四)学校对各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校级优秀毕业生,学校将颁发证书并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省级优秀毕业生,省有关领导部门将颁发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品学兼优的毕业生优先就业的一种有效手段。各单位要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弄虚作假的,学校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做好优秀毕业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使优秀毕业生真正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对此次评选后至毕业离校前不能合格毕业、触犯法律或违规违纪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学院要按程序收回其校级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并报请学校撤销其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对此次评选后至毕业离校前出现不及格现象、不能合格毕业、触犯法律或违规违纪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学院要按程序收回其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报请学校向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申请撤销其省级优秀毕业生称号。

  五、材料报送

  (一)需上交材料

  1.《山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山东省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一式2份)。

  《山东省高校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审表》,暂存学院(部),无需打印,后期报送事宜,另行通知。

  2.《山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山东省2022届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山东省2022届高校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二)材料上交时间、地点

  各单位于12月1日(周三)上午11点前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千佛山校区的报送地点为文化楼0307房间,长清湖校区的报送地点为英华楼111房间。)。

  (三)注意事项

  1.评审表只报纸质版,顺序与推荐名单顺序一致;推荐名单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zfxy2007@126.com(邮件主题格式:“XX学院(部)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

  2.省级优秀毕业生报送纸质版评审表的同时,要提供历年成绩表(有教务处公章的原件)。

  (四)评审表填写说明

  1.表格中的填写人称必须是“第三人称”,如“该同学……”。

  2.表格的格式严格按照通知格式填写,不允许改动。

  3.表格采用打印方式,填写字体一律采用“宋体”,个人事迹栏目的字号为“小四号”。(实际内容较多的,可以将字体适当缩小)

  4.“综合测评成绩及名次”栏填学生德育学分情况,填写方式:如某学生得分为96.24分,26人排名第一,填写格式为96.24分(1/26)。

  5.“何时何地受何种奖励”一栏填写格式参考如下:

  (1)XXXX年XX月,山东师范大学,获校级优秀学生称号

  (2)XXXX年XX月,山东师范大学,获校级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6.“所在院系(所)推荐意见”栏,手写“情况属实,同意推荐”;时间以学院审核推荐的日期为准。

  7.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务必正反面打印。

  8.推荐学生的主要事迹要认真、仔细填写,所填内容要能够全面、客观、准确反映被推荐学生的综合情况。


  联系人:孟老师,电话:81266。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1月17日

Email: xgzx@sdnu.edu.cn xshch@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邮编: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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