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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寒假期间开展学生家访活动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 08:41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校2022年寒假期间不组织全校辅导员大面积对学校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实地家访。为精准掌握防疫期间学生的健康、学习、生活、心理和思想动态,增强疫情防控期间思想政治教育,更好地搭建家校共同育人的平台,学校决定开展线上“云家访”活动。本次家访工作安排如下:

  一、家访对象

由学院(部)从2021-2022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库中选取,请着重考虑向以下八类学生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改称呼为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检测帮扶对象);

2.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特困供养人员;

3.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4.经县级及以上总工会认定的特困城镇家庭子女;

5.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6.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7.直系亲属中有长期患病,且医疗费用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家庭经济负担的;

8.烈士、优抚家庭子女等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指定的救助对象。

  二、家访要求

1.要拓展家访活动方式。鼓励辅导员充分利用网络、视频、电话、书信等方式开展“云家访”,加强家校沟通联系,准确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和思想、生活状况,提高家访活动针对性、精准化。

2.要拓展家访活动对象。注重家访对象的代表性、典型性,实现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心理问题等不同学生群体全覆盖,不同年级、不同发展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城乡学生全覆盖。

3.要科学规划家访内容。
       要根据受访学生的特点和重点关注的方面,科学规划家访内容,确保做到访有效果。辅导员家访应重点了解学生近期思想动态,反馈本学期学生学习情况,向家长介绍学校、院(部)的教学和学生管理情况,结合学生和家长的意向,为学生进行大学生活规划和就业指导,收集学生关心的问题和需要学校帮助解决的难题,摸清掌握急需帮扶的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

  三、人员上报及其他要求

  1.家访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春节前。实际家访学生数不少于学院学生总人数的5‰

  2.每个学生家庭慰问金1000元,由学生处列支,通过网银发放。

  3.各学院请于2022年1月5日(星期三)前将附件《2022年寒假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家访统计表》报送至两校区学生处(纸质版需加盖党委公章,电子版发573393541@qq.com)。

  四、工作总结

  家访活动将作为辅导员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纳入辅导员年度考核。每一位参与家访辅导员应认真撰写家访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家访报告,作为辅导员家访应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备注:家访报告包括云家访过程、被访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家访效果、被访学生和家长的心得、可附2张具有代表性的工作照片。

各学院请于2022年2月10日前报送学院家访总结及每位参与辅导员的家访报告电子版。纸质版报告(学院总结请加盖党委公章)请以学院为单位,在开学后报送至两校区学生处(长清湖校区报英华楼111室;千佛山校区报文化楼03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73393541@qq.com。

联系人:王昊民;联系电话:0531-86181255。




山东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Email: xgzx@sdnu.edu.cn xshch@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邮编: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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