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全面提升我校心理育人工作质量,着力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经研究,决定举办2022年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月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疫”路同心 温暖守护 健康成长
二、活动宗旨
以加强积极心理品质培育和压力分类疏解为主线,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面向全体师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疫情期间心理健康意识,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心理健康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活动时间
2022年5月
四、活动内容
按照省教育厅部署要求,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文化体育活动、咨询辅导活动、疏压解困活动的基础上,举办以下活动。
(一)心理中心开放日
1.活动时间:5月25日上午10:00
2.活动内容:活动通过线上进行直播,带领参观体验心理咨询室、情绪宣泄室、音乐放松室、沙盘游戏室等功能室;全面讲解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职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教师队伍情况、心理咨询预约流程、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等;开展现场有奖互动问答,帮助广大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意识,了解心理求助途径。具体参与方式详见5月24日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微信公众号。
(二)心理健康教育微课评选展示
1.参与对象:全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辅导员。
2.作品要求
(1)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有关内容选取知识点,也可侧重于疫情防控期间以及复学复课后学生心理需求,设计和制作微课。
(2)参与征集作品应导向正确,主题鲜明,逻辑清晰,内容丰富。
(3)每个作品需提交《心理健康教育微课评选展示申报表》及教学微课视频。微课视频以“学院—教师姓名”命名,时长约 8—15 分钟,格式要求:分辨率为1920*1080,50i,码流大于5M,左右声道一致,压缩格式为 MP4。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对主要教学内容和环节有字幕提示或说明。
(4)参赛作品须原创,不得抄袭、侵害他人版权。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须同意授权赛事主办方享有出版和网络传播权。
(三)优秀心理辅导案例评选展示
1.参与对象:全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辅导员。
2.选题范围:在心理健康教育实践中,针对学生关注的心理健康问题进行释疑解惑和深度辅导的成功案例。
3.案例要求:
(1)案例须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发生的真实案例,主题突出,观点正确,措施具体,方法科学,分析深刻,不得杜撰和抄袭。
(2)案例要采取一案一议的方式,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3)案例须考虑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应隐去可能会辨认出学生的相关信息(如姓名、家庭背景、特殊易识别的成长或者创伤经历、体貌特征等)。
(4)每个辅导案例上报材料1份,其中应包括案例简介、问题及分析、辅导思路和方法、辅导效果、经验与启示五部分,字数控制在 2000 字以内,以“学院-作者姓名”命名。每件作品作者限2人以内。
(四)心理健康校园短视频创编征集活动
1.参与对象:全校大学生。
2.作品要求
(1)根据心理健康教育的主题创编的歌曲、舞蹈、手语操等,以短视频形式报送。也可以疫情防控期间及复学复课后的抗疫、减压小故事、小妙招为主题进行创作。
(2)内容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向上,且无任何不良信息,不得植入广告。
(3)每个作品需提交《心理健康校园短视频创编征集活动报名表》及短视频。短视频以“学院-学生姓名”命名,时长约1—5分钟,格式要求:作品横屏画幅比例为16:9(1920×1080,50i),竖屏画幅比例为9:16(1080×1920,50i),码流大于5M,左右声道一致,压缩格式为MP4。作品可使用手机、摄像机等设备拍摄。表现形式不限,动画、实拍、动画与实拍结合均可。
(4)参赛作品须原创,不得抄袭、侵害他人版权。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作品均视为获得报送和制作单位、个人的同意,将作品用于本次活动相关的宣传展示。
(五)心理健康主题脱口秀大赛
1.参与对象:全校大学生。
2.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富有特色,内容紧紧围绕“自我认识”“压力应对”“人际沟通”“亲密关系”“生命意义”“个人成长”“心理科普”等心理健康相关主题,以脱口秀的形式展现。不得含有反对党和国家(包括其他国家或地区)禁止的内容,不得含有种族和宗教及身份歧视,不得污蔑民族传统文化、泄露国家或商业机密、侵犯他人隐私、污蔑或诽谤他人人格、歧视残疾人等内容。
(2)参赛者可以个人参赛,也可组合参赛,每个作品不得超过3位参赛选手。
(3)每个脱口秀作品须提交视频1部(MP4格式,要求图像声音清晰稳定),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对主要内容有字幕提示或说明。每个作品时长不超过10分钟,视频文件以“学院-姓名-作品名称”命名,另附不超过200字的作品介绍(word格式)。
(4)参赛作品须原创,不得抄袭、侵害他人版权。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须同意授权赛事主办方享有出版和网络传播权。
(六)心理健康主题宣传海报设计大赛
1.参与对象:全校大学生。
2.作品要求:
(1)作品要契合心理健康主题,内容积极向上,结构完整合理,富有想象力及艺术感染力,能传递心理正能量。
(2)作品手绘或电脑制作均可,手绘作品通过拍照、扫描等方式报送,仅提交电子版(JPG格式,要求内容完整、像素清晰),以“学校-姓名-作品名称”命名,每个作品的作者限2人以内。
(3)参赛作品须原创,严禁抄袭或大幅借鉴、侵害他人版权。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须同意授权赛事主办方享有出版和网络传播权。
(七)“成长合伙人”心理委员学习认证
1.参加人员:2019-2021级全体未参加认证培训的心理委员
2.活动内容:完成“高校心理委员研究协作组”的心理委员MOOC培训认证,培训认证方法如下:https://mp.weixin.qq.com/s/RxDCw9AL8ECcVfgVYGBz8w。培训结束后,可根据意愿自行申请证书(因疫情期间快递不稳定,如有需要,建议只申请电子版)。
(八) 2021-2022年度优秀心理委员评选
1.推荐对象:全校心理委员(担任该职务至少满1年)。
2.推荐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无不及格情况,已参加心理委员学习认证。
(3)能够较好地完成心理委员的各项职责,如积极组织班级同学参加学校和学院(部)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学院(部)心理辅导站做好心理健康宣传工作,有效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协助辅导员开展心理监护,对校内外可利用的心理援助资源进行过切实可行的介绍推荐与传播等,表现突出。
3.推荐程序
学院(部)参照推荐名额(见附件4),结合日常工作考核,按照推荐标准综合考评进行推荐,报送《山东师范大学2021-2022年度优秀心理委员汇总表》(见附件5)。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要按照活动要求,科学设计展示活动,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动员发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请以学院为单位,将参评材料(作品及附件)电子版,连同纸质版汇总表(附件3、5,加盖学院公章),于6月3日前统一报送至两校区学生处,联系电话:81257(长清湖校区英华楼116室)、82196(千佛山校区文化楼316室),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5月6日
Email: xgzx@sdnu.edu.cn xshch@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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