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将集中办理2022-2023学年在校生走读手续。即日起,所有办理走读手续的学生在校内均不再保留床位。凡未经学生工作部批准,均属于私自到校外租房住宿,一经查实,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学院及学生本人承担因擅自到校外租房而引发的一切责任。请各学院按照要求,从严把握,做好以下工作:
一、学院初审阶段
1、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文字申请,符合条件的经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批准后填写《山东师范大学在校生走读申请申批表》由学院统一发放。
2、申请人所在学院辅导员老师必须与申请人家长面谈并签署有关意见,申请走读的学生家长必须同意全程陪读,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认真核实情况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3、各学院将初审完毕的《山东师范大学在校生走读申请表》于6月6日前报送至学生处。
二、学校审核阶段
1、学生处将按照要求,逐一审核申请人的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曾办理过此手续的学生,证明材料可以直接提交复印件。
2、对于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材料在学生处签署学校意见后统一进行登记、备案及退床位手续,最后报财务处备案。
3、逾期不报者,不再予以补办!个别情况特殊者,可以备案,已缴纳本学年的住宿费不予退还。
4、《山东师范大学在校生走读申请表》一式四份,学生工作部两份、财务处、学院各留存一份;审批汇总表发至12364390@qq.com,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6日。
5、学校联系人:赵 晨(82195) 。
请各学院根据要求,严格把关,仔细审核,及时报送,并做好有关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5月
Email: xgzx@sdnu.edu.cn xshch@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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