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办理的要求,学生在生源地办理完毕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经办)后,需要高校进行网上回执录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部)统一收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2022级新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请在学生报到后收取),由各学院资助辅导员汇总后,填写《2022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汇总表》(见附件),于8月26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本学院(部)学生回执原件(电子码无需提供纸质版,只填写汇总表)及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的汇总表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注:2020年起国家开发银行进行了改革,大部分学生不再持有纸质版回执单,仅提供回执校验码即可。
千佛山校区:办公楼0307室
长清湖校区:英华楼(原大学生活动中心)111室
同时发送《汇总表》电子版至573393541@qq.com。
2、若学院(部)部分学生所办贷款非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生源地助学贷款,而是由当地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如本人有回执或其他证明材料,请一并上交,并统计在《汇总表》最后,同时在备注栏注明经办金融机构名称。
3、个别回执在截止时间内未到的学生,待学生处二次通知后另行上交。
学生工作部
2022年8月22日
Email: xgzx@sdnu.edu.cn xshch@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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