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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8日 11:12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各级领导部门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表彰品学兼优的优秀毕业生,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按照省级领导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一)评选范围:我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23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类别:校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推荐名额:校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名额见附件(因省人社厅关于2023届非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暂未下发,为简化程序、集中做好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我校2023届非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评选条件、名额等参数参照了2022届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届时如有变化再做新调整)。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三)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学习勤奋,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德育学分)成绩优秀。

(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自愿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优先推荐。

(六)在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省级决赛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取得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七)省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有突出的获奖成果、优秀论文,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三、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名单。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基础上产生,即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荐。

(三)各学院(部)推荐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要在本单位内公示(线上+线下)3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

(四)学校对各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校级优秀毕业生,学校将颁发证书并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省级优秀毕业生,省有关领导部门将颁发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品学兼优的毕业生优先就业的一种有效手段。各单位要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弄虚作假的,学校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做好优秀毕业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使优秀毕业生真正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对此次评选后至毕业离校前不能毕业、触犯法律或违规违纪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学院(部)要按程序收回其校级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并报请学校撤销其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对此次评选后至毕业离校前出现不及格现象、不能毕业、触犯法律或违规违纪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学院(部)要按程序收回其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报请学校向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申请撤销其省级优秀毕业生称号。

五、材料报送

(一)需上交材料

《山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山东省2023届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山东省2023届高校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各单位于11月25日(周五)上午11点前,将学院(部)审核盖章的纸质版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千佛山校区的报送地点为文化楼0307房间,长清湖校区的报送地点为英华楼111房间。)。

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zfxy2007@126.com(邮件主题格式:“XX学院(部)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

(二)注意事项

1.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报送纸质版材料的同时,要提供历年成绩表(有教务处公章的原件)。

2.省级优秀毕业生审核无问题,学校将按照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组织各学院(部)登录系统,开展信息录入,具体要求和规范,另行通知。

联系人:孟老师,电话:86181266。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1月18日

 

Email: xgzx@sdnu.edu.cn xshch@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邮编: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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