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四级心理健康服务与危机干预体系,提升学生心理骨干自助与助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计划成立第二届“成长合伙人”阳光训练营,旨在丰富营员的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其朋辈心理助人技能,使营员能够在学院(部)、班级、宿舍更好地开展朋辈心理互助工作。现将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
2.心理素质良好,乐于助人,观察敏锐,善于倾听和表达,有较强的亲和力和高度的责任感;
3.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和人际沟通能力;
4.有意愿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和专业助人技能;
5.班级心理委员、心理社团成员、参加过心理健康培训者优先。
二、培养形式及要求
“成长合伙人”阳光训练营将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包括朋辈互助基础知识、朋辈互助技能提升、户外心理素质拓展、朋辈互助实践四部分内容的系统培养。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在每次培训前通知学院(部)指定负责人,各学院(部)根据通知组织营员按时参加活动,并做好考勤工作。
三、推荐程序
1.学院(部)应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参照推荐标准综合考评,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推荐营员,以学院(部)为单位填写《山东师范大学第二届“成长合伙人”阳光训练营营员汇总表》(见附件2),并于2月27日(周一)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81140836@qq.com。
2.根据各学院(部)报送的材料,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营员名单。
联系人:武笛 联系电话:86181257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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