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4号)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以下简称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及班集体(不含2022级新生及班集体)。
二、推荐数量
(一)各学院(部)按照评选要求择优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候选人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推荐名额见附件5)。
高年级学生优先推荐;已获得过同类别省级先优称号的个人,原则上不再推荐;如无符合条件要求的,可不推荐。
(二)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单位的推荐,由学校根据年度“十佳班集体”评选成绩的排名确定。
(三)退役复学学生由学校根据相关要求单独推荐,不占各单位推荐名额,各学院(部)不需要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省级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言行举止文明,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德育成绩优秀。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具备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称号。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言行举止文明,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异,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德育成绩优秀。
4.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四、评选程序
(一)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评选工作要在学院(部)学生工作小组领导下进行。
(二)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候选人须充分酝酿,通过民主程序产生。
(三)省级优秀学生候选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要在本单位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
(四)公示无异后,学院(部)党委审核同意,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五)学校对各学院(部)推荐报送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五、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部)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认真组织好推荐评选工作。
(二)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学校将取消其候选人(集体)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材料填报注意事项及报送时间
(一)材料填报注意事项
各学院(部)推荐候选人分别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填写《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各单位先优个人推荐名额如多于1人,在推荐名单表格里按学院(部)推荐意向顺序排序。
上述材料仅需电子版。
(二)报送时间
请于3月17日(周五)前以文件名为“**学院(部)2022省级先优推荐材料.rar”发送邮件至zfxy2007@126.com。
联系人:孟庆凌,81266。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3月13日
Email: xgzx@sdnu.edu.cn xshch@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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