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先优评选推荐工作,根据《山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评选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按照《山东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山东师大校字〔2017〕139号)要求进行评选。(见《学生手册》2023版,第147页。)
其中,优秀学生的评选比例由按参评学生人数的20%评选,提高到按参评学生人数的40%评选,学习成绩和德育成绩由均达到参评人数的40%放宽至均达到参评人数的前50%;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由按参评学生人数的6%评选提高到按参评学生人数的10%评选,相关成绩要求不变。
不再单列增加名额。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
按照《山东师范大学优秀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见附件)要求进行评选。
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按照参评学生人数的10%评选;
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按照参评学生人数的15%评选;
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按照参评学生人数的25%评选。
不再单列增加名额。
三、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和十佳班集体候选人(单位)的推荐
(一)条件要求
十佳候选人(单位)除具备本学年度校级先优个人(单位)的条件外,还必须在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有突出的成绩,并起到良好的表率示范作用。
十佳大学生推荐候选人应被评为2023-2024学年校级优秀学生,且获得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十佳学生干部推荐候选人应被评为2023-2024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且获得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一等或二等奖学金。
十佳班集体推荐候选单位要求在2023-2024学年班级同学无违纪受处分情况, 且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部)可择优推荐十佳大学生候选人1名、十佳学生干部候选人1名、十佳班集体候选单位1个。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部)要认真组织,规范程序,做好推荐、审核等环节的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要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的过程中受到教育。先优个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要在总结交流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日常考核,按照条件要求综合考评,并广泛听取意见。先优评选结果要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二)年度先优评选工作在学生工作部(武装部)统一指导下进行。学院(部)做好条件审查、评选推荐;学校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最后审核、确定评选结果并公示。
(三)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学院(部)参加评选,原学院(部)负责信息报送。
五、材料报送
(一)附件一《2023-2024学年校级先优评选统计表》和附件二《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十佳学生干部候选人推荐表》、《十佳班集体候选单位推荐表》要上交纸质版(各一式一份),时间为10月30日之前,地点为英华楼111房间(长清湖校区)和文化楼307房间(千佛山校区)。
(二)自2023年开始,本科学生年度先优信息采取系统信息录入形式上报,不需再报送各项附件名单(特殊说明的除外)。各单位根据评选文件精神,确定各项先优获奖个人(集体)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可组织推荐获奖同学(集体)登录系统,上报个人(集体)信息。(具体操作方法另做说明)
联系人:孟老师,联系电话:81266。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4年10月21日
Email: xgzx@sdnu.edu.cn xshch@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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