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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暑期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学工部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9日 11:00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暑期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实践活动的通知》(鲁学助〔2025〕12号)相关要求,为助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序开展,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现组织开展2025年暑期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实践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山东省籍的在校学生(重点倾向于淄博、潍坊、济宁等地市城区或县区居住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具备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踏实负责的工作态度。

2.申请志愿服务的同学将在暑假期间到家乡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志愿活动,因对方不提供住宿,故要求学生居住地距离工作地点较近为宜。

三、工作内容

暑假期间协助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四、工作时间

具体时间段由各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安排。

五、工作流程

1.暑假前完成申报及招募。各学院(部)组织学生申报,原则上每个学院(部)报不多于4人,申请学生填写《2025年校县结对大学生志愿者推荐表》(见附件1)由学院(部)汇总提交电子版,6月23日前发送至1044533049@qq.com。

2.各学院(部)于6月23日至25日登陆系统录入信息,网址https://sdxszz-xxjd.sdei.edu.cn/2023/LoginCollege?SchoolId=658096ae-c96c-4ebd-9a5c-de3a23397700。若遗忘密码,请与徐金老师、夏斌老师联系。

3.各县(市、区)通过采集系统查看申报学生信息,优先遴选家庭经济困难或担任班级职务的学生,于7月4日前完成审核确认工作,并与学生联系。学校将为遴选参加活动的学生出具活动介绍信(见附件2),学生须按时到岗。

4.暑期志愿者赴各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5.各县(市、区)为参与活动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依照《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标准为学生发放补助,相关费用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理费中列支。


 山东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9日



Email: xgzx@sdnu.edu.cn xshch@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邮编: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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