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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聘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29日 15:10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充实学生工作力量,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聘兼职辅导员,并作为辅导员队伍后备力量重点培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2025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一年级)、2022级推免至我校的本科生。

二、岗位设置

选聘数量:3—4名

工作部门: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任职期限:1 年

在岗要求:每周在岗不少于 2.5个工作日

三、任职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和影响力。

2. 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能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3.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工作视野。

(二)任职资格

1. 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2. 学习成绩优秀,无重修记录和不及格课程。

3. 曾荣获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担任过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

四、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2.参与学风建设、评奖评优、资助育人等相关工作;

3.协助组织开展思想引领、主题教育活动;

4.完成学生工作部交办的其他学生工作任务。

五、工作待遇

兼职辅导员工作报酬按照学校有关标准执行。学生工作部根据辅导员绩效工资发放办法,按照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标准发放380 元/月,研究生院根据研究生“三助一辅”管理工作办法发放800 元/月,合计:1180 元/月。

六、选聘程序

1.报名推荐

(1)学院推荐:每个学院可推荐1名研究生参加选拔;

(2)学校现有驻楼辅导员、具有研究生支教团经历的研究生可自荐报名,不占学院推荐名额;

2.资格审查

学生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3.笔试、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部组织面试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笔试、面试。

4.组织考察

学生工作部综合个人表现及笔试、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并开展组织考察。5.任用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任,聘期为一年。

七、有关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切实把政治过硬、素质优良、能力突出、作风正派的优秀研究生选拔推荐上来。

2. 申请人须向导师如实汇报每周上岗时间和主要工作内容,取得导师同意后方可申请。要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3. 兼职辅导员在岗期间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 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任职期间,学生身份不变,由学生工作部和所在学院双重管理。学生工作部将对其进行聘期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研究生院及所在学院党委,考核鉴定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八、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报送:《兼职辅导员推荐表》纸质版(正反面打印1张A4纸)签字、盖章后交到千佛山校区文化楼0316办公室。

2.电子版材料报送:《兼职辅导员推荐表》(签字、盖章后的扫描版)和《兼职辅导员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65040922@qq.com。

3.截止时间:2026年7月2日(周四)18:00。


附件:

1.兼职辅导员推荐表

2.兼职辅导员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研究生院

2026年6月25日



Email: xgzx@sdnu.edu.cn xshch@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邮编: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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