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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极端天气专项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8日 08:15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近日,受台风“美莎克”及强对流天气影响,广西、广东、湖北、湖南、海南等多地遭遇持续极端强降雨、龙卷风等灾害天气,引发特大洪水、城市内涝、山洪、水库溃坝等灾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灾害无情,山师有爱。面对突发灾情,学校高度重视,密切关注灾情变化和受灾地区学生家庭安危情况,时刻关心牵挂着每一名山师学子。为帮助受灾地区学生和家庭渡过难关,保障同学们的正常学习生活,学校即刻开启受灾学生情况摸排、关心帮扶和专项临时困难补助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同学本人或家庭受灾情影响导致家庭财产损失,出现临时困难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二、资助内容

请各学院(部)做好受灾学生相关情况的摸排统计和临时困难补助申请的宣传组织工作,及时审核并提交学生申请材料,了解受灾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家庭经济损失情况,及时对学生进行关心、关爱。

学校以专项临时困难补助形式对受灾学生进行资助。

三、申请流程

(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事求是填写《山东师范大学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申请理由不少于100字),提交至学院(部)本科生辅导员处。

(二)学院(部)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结合掌握实际情况,审核无误后提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千佛山校区:文化楼307室

长清湖校区:英华楼418室

(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后,为相关同学发放专项临时困难补助。

四、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7月14日。

五、心理咨询服务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为受灾地区学生优先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QQ预约方式:

2645256823(长清湖)、1307675201(千佛山)

请同学们及时关注天气变化,提醒家人减少户外活动,防范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水等自然灾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无论何时何地,如出现临时困难,请及时与学校联系。未尽事项,请联系学校相关工作人员。

联系人:周老师,81266;夏老师,81255



附件.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doc


学生工作部

2026年7月8日


Email: xgzx@sdnu.edu.cn xshch@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邮编: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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