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精准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规范有序推进2026—2027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核、回执录入及后续管理等各项工作,结合省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要求和我校实际,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成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非全日制、留学生、交换生等。
二、贷款额度与用途
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开支,严禁挪作他用。
三、学院(部)审核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便函[2026]99号)》等规定要求,各学院(部)应严格审查学生贷款资格,将贷款学生名单与各类有关数据进行比对,避免同一年度内在多地重复贷款、非全日制学生、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贷款。
四、提交回执
1.各学院(部)统一收取本科生同学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由各年级辅导员汇总后,及时、准确填写《2026-2027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校验码汇总表》(见附件)。
2.资助辅导员应对《2026-2027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校验码汇总表》中各年级同学的回执校验码、贷款金额、学费+住宿费金额、姓名、学号等重要信息进行再次审核,确保无误后进行提交。
3.各学院(部)于9月21日(周一)12时前,将《2026-2027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校验码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以学院(部)为单位,打包发送至137286787@qq.com。
无需提交纸质版回执等材料,留存学院(部)备查。
逾期未提交将影响贷款审批及发放。
五、关于回执的有关说明
1.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下载电子回执或通过短信获得回执校验码。
2.非国家开发银行:如本人有回执或其他证明材料,请一并上交至学院(部),资助辅导员统计在《汇总表》最后,同时在备注栏注明经办金融机构全称。
六、其它说明
1.根据学校财务要求,为确保资金结算顺利、减少因银行卡状态异常或交易限制导致的发放失败情况,学生接收资金的账户应为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的以下指定银行借记卡(一类账户银行卡):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
2.如果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的助学贷款,学生及时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个人资料维护”—“资助中心和就学信息”核实相关信息,学院、专业和学号可直接修改。
3.谨防诈骗。国家开发银行各省分行及代理结算机构(支付宝等)、各县(市、区)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其它助学贷款代理银行机构不会因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要求借款学生支付任何手续费及其他额外费用,请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学校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81266
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6年9月5日
Email: xgzx@sdnu.edu.cn xshch@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邮编:25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