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走读学生管理工作,请各学院(部)根据《山东师范大学本科生走读管理办法》(见附件1)有关规定,做好2023-2024学年走读生申报、审批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申请走读,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家庭或父母居住地在济南市,交通便利,能正常参加教学活动,自愿在家住宿的;
(二)因疾病、生理、心理等方面特殊原因,不宜在校内集体住宿的;
(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走读的。
2023年5-6月已办理新学年走读手续的同学,无需重复办理。
二、办理时间
即日—2023年9月27日
三、办理流程
(一)个人申请: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详细说明申请办理走读手续的必要理由,辅导员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及家长亲自填写《山东师范大学本科生走读申请表》(一式四份),同时向所在学院(部)提交家长意见和安全承诺书、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校外租房合同、房产证复印件等必要支撑材料。
(二)学院(部)审核:学院党委副书记和辅导员负责严格把关学生申请条件。核实申请走读理由是否属实充分,查验并确认申请人父母身份、校外住址及安全性、走读交通方式、安全承诺书、校外租房合同、房东身份、医院诊断证明等必要支撑材料,向父母及学生告知学校相关规定和安全责任。认真核实情况并确定信息无误后,党委副书记在《山东师范大学走读学生申请表》(一式四份)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部)公章。
(三)学校审批:所在学院(部)审核无误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由学生工作部(处)逐一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相关支撑材料留存学院(部)备查,无需提交。
(四)办理退宿及退费:学校审批结束后,学生工作部(处)向各学院(部)反馈走读办理结果。走读学生应及时与宿舍楼管联系,并前往所在校区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已办理过退宿手续的走读同学无需重复办理。
四、工作要求
(一)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9月27日前,统一集中将《山东师范大学本科生2023-2024学年走读申请表》(一式四份)(见附件2)报送至两校区学生工作部(处),长清湖校区英华楼101室、千佛山校区文化楼0307室。《山东师范大学本科生2023-2024学年走读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至137286787@qq.com。
(二)各学院(部)要把走读学生的管理与教育列入日常重点工作,加强规范管理,辅导员应定期联系走读学生,保持家校联动,做好思想教育和安全工作。
(三)逾期未办理者,原则上后续不再予以办理。
(四)联系人:周承倜,86181266。
请各学院(部)根据工作要求,严格把关,仔细审核,及时报送,做好有关工作。
学生工作部
2023年9月21日
Email: xgzx@sdnu.edu.cn xshch@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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