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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文明宿舍的通知
来源:学工部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4日 14:37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本学期在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学生宿舍管理服务水平不断得到提升,为了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我校的学生宿舍管理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校级文明宿舍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宿舍成员能模范遵守各项公寓管理的规章制度,尊重他人劳动,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无因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被学校通报批评现象。

2、宿舍成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现象。

3、宿舍成员思想进步,尊敬师长,文明礼貌,和谐向上。

4、宿舍成员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值日制度健全。室内清洁、整齐,内务卫生成绩优秀。

5、宿舍成员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无考试作弊现象。

6、宿舍成员爱护公物,安全节俭,无损坏公物现象和安全事故发生。

7、宿舍成员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健康有益的集体活动。

8、宿舍成员不在校内从事经商活动,无违章用电、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及吸烟现象。

二、评选要求

1、评选比例。评选比例按宿舍检查总评成绩确定(总评成绩于17周检查结束后另行公布)。本学期学生宿舍总评成绩优秀的学院,文明宿舍数按该学院学生宿舍总数的40%评选;总评成绩良好的学院,文明宿舍数按该学院学生宿舍总数的30%评选;总评成绩合格的学院,文明宿舍数按该学院学生宿舍总数的20%评选。

总评成绩计分规则:5月开展宿舍安全卫生大检查之前的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大检查之后的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

2、各学院要重视文明宿舍评选的过程性评价,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依照标准进行全面、认真的评选。要在参考平时的工作记录、学校通报等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各宿舍开展民主评议,广泛征求各班意见,严格把关,精心筛选,确定初评结果并在本学院公示后报学工部。

3、评选时间安排。请各单位将初评结果填写《山东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文明宿舍申报表》(见附件1)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4年7月10日(周三)16:00前将纸质版报学工部(长清湖校区报英华楼111室;千佛山校区报办公楼03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ynymx111@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付晓朦,电话:18560095750。

三、表彰奖励

对评出的校级文明宿舍在全校范围内予以表彰奖励,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校级文明宿舍成员在德育学分方面给予加分。



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4年6月14日

Email: xgzx@sdnu.edu.cn xshch@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邮编: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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