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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25-2026学年本科生走读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0日 09:20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生走读管理工作,请各学院(部)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切实做好2025-2026学年本科生走读申请、学院(部)审核、上报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二、办理对象及条件
  全日制非毕业年级本科生。
  生理健康问题(限残疾、住院、手术治疗、心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
  心理健康问题(需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研判)。
  三、办理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详细说明申请办理走读手续的必要理由,辅导员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及家长亲自填写《山东师范大学2025-2026学年本科生走读申请表》(一式四份),同时向所在学院(部)提交安全承诺书、家长知情同意书、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校外租房合同副本、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学生病例、心理健康状况诊断证明等必要支撑材料
  申请材料及支撑材料中所有学生签字处、家长签字处一律由本人手写签字并加印红色指模,不得代签、不得使用电子签章。
  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如有不实,或出现代签、冒签等情况,一经发现,查实后取消其走读申请资格。
  (二)学院(部)审核
  学院(部)党委副书记和辅导员负责严格把关学生申请条件。核实申请走读理由是否属实充分,查验并确认申请人父母身份、校外住址及安全性、走读交通方式、安全承诺书、校外租房合同、房东身份、医院诊断证明等必要支撑材料,向父母及学生告知学校相关规定和安全责任。要做到“一人一会商”、“一事一研究”,杜绝隔空交谈。
  经会商后,学院(部)认为确需办理走读的,应在党政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并研究后形成文字材料。
  最后,再次认真核实情况并确定信息无误后,党委副书记在《山东师范大学走读学生申请表》(一式四份)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部)公章。
  (三)学校审批
  所在学院(部)审核无误后,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将《申请表》(一式四份)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逐一审核。其中,涉及心理健康问题的,还需由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相关研判并审核。
  (四)办理退宿及退费
  学校审批结束后,学生工作部向各学院(部)反馈走读办理结果。申请走读学生应及时与宿舍楼管联系,并前往所在校区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以学院(部)为单位,于2025年6月30日前,统一集中将《山东师范大学本科生走读申请表》(一式四份)及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学生病例、心理健康状况诊断证明报送至两校区学生工作部,长清湖校区英华楼101室、千佛山校区文化楼0307室。
  其它相关材料留存学院(部)备查。不接受学生个人申请、申报有关材料。
  (二)各学院(部)要把走读学生的管理与教育列入日常重点工作,加强规范管理,副书记、辅导员应定期联系走读学生,保持家校联动,做好思想教育和安全工作。
  辅导员应每月前往学生走读居住场所进行谈心谈话和工作交流1-2次,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和思想状况,为学生排忧解难、保驾护航。相关走访材料、照片应留存留痕,并在“学生协同服务平台”进行填写上报。
  (三)在校生逾期未办理者,后续不再予以办理。
  请各学院(部)根据工作要求,严格把关,仔细审核,及时报送,做好有关工作。

学生工作部

2025年6月10日


Email: xgzx@sdnu.edu.cn xshch@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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