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官方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ARTICLE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寒假学生家访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05日 14:54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精准资助、保障教育公平,更好地传递学校关怀、实现情感联结,学校将继续在2026年寒假期间组织全校辅导员对部分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进行家访。本次家访工作安排如下:

一、家访对象

主要为省内学生,学生名单由各学院(部)从2025-2026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本科学生中选取,重点倾向以下学生: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特困供养人员;

3.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4.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5.直系亲属中有长期患病,且医疗费用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家庭经济负担的学生;

6.烈士、优抚家庭子女等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指定的救助对象;

7.存在其他特殊情况须重点关注的学生。

二、家访要求

1.拓展家访活动方式。在坚持传统入户走访的基础上,可充分利用网络、电话、书信、召开区域性家长会等方式加强沟通联系,准确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和思想、生活状况,提高家访活动针对性、精准化。

2.拓展家访活动对象。注重家访对象的代表性、典型性,实现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心理问题等不同学生群体全覆盖,不同年级、不同发展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城乡学生全覆盖。

3.拓展家访活动内容。坚持把家访活动与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与地方政府共同建立长效帮扶机制结合起来,与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不断丰富载体平台,增强家访活动的实际效果。

4.推进家访活动常态化。各学院(部)要制定好年度工作计划,既要充分利用寒暑假、重要节日集中开展家访活动,也要组织安排好日常的家访活动,把家访活动与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构建家访活动长效机制。

三、人员上报及其他要求

1.家访时间原则上为2026年春节前。实地家访学生数应为本学院(部)特殊困难学生总人数的5%-6%,非实地家访学生数不限。

2.家访经费按照《山东师范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差旅费、粮油等由各学院(部)学生经费列支,家访慰问金由学生工作部列支。家访过程中,要求参加家访人员不在学生家中用餐,不接受学生家庭礼品,原则上不住宿。

3.各学院(部)请于2026年1月19日前将附件《2026年寒假实地家访学生信息统计表》由资助辅导员核实无误后发送至指定邮箱:137286787@qq.com(仅报送电子版excel表格)。

四、工作总结

家访活动将作为辅导员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纳入辅导员年度考核。每一位参与家访的辅导员应认真撰写家访总结,留存照片等素材,针对家访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育人成效。

家访工作结束后,各学院(部)形成本单位家访工作总结,辅导员本人形成个人家访报告。内容包括:家访过程、受访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家访效果、受访学生和家长反馈、经费落实情况,及具有代表性的照片等。

各学院(部)请于2026年3月8日前报送本单位相关材料。报送时,请以学院(部)为单位,将全部材料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137286787@qq.com。压缩包内应包括:

1.XX学院(部)2026年寒假家访工作总结(文字+照片的Word版,以及副书记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的PDF版)

2.XX学院(部)全体辅导员每人的个人家访报告(文字+照片的Word版,以及本人签字的PDF版)

3.XX学院(部)2026年寒假家访工作照片(jpg格式,高像素,8-10张)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31-86181266;

             夏老师,联系电话:0531-86181917。


Email: xgzx@sdnu.edu.cn xshch@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邮编:250014

学院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