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通知要求,获得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的2026届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必须进行并完成毕业确认工作。若未按期办理,将影响学生正常毕业及后续还款事宜,且未按时还款会给学生本人留下不良信用记录。
个人征信报告将如实记录借款人(助学贷款学生本人)的信用信息,如不进行毕业确认工作或未按时还款,将对学生本人及亲属未来的经济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请借款人(助学贷款学生本人)重视维护自身信用,及时进行毕业确认工作。
现将具体办理流程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督促相关学生严格遵照办理。
一、政策解读
1.毕业后离校就业。学生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可享受5年的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70个基点(即LPR5Y-0.7%)。
2.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
3.继续在校就读。因休学、疾病等原因转至下一年级继续在校就读的学生,应及时向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4.提前还款。若经济情况允许,学生过代理机构渠道(包括代理机构APP、银联POS机和云闪付客户端)进行随时还款,还款前要完成签约,本人还款和他人代还均需签约。
5.贷款逾期。学生出现违约情况,违约信息会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导致个人信用受损,对于将来办理个人信贷(信用卡、车贷、房贷等)业务及个人事业发展会产生不良影响。
二、毕业确认申请
毕业(或结业)当年的4月至6月,请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最新的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登录系统后完成信息更新的学生,仔细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毕业确认”板块,即完成所有毕业确认工作。若登录和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合同的部门),或拨打95593服务热线。
注:部分学生可能出现就读专业或学院信息有误的情况,这不影响学生正常毕业确认,忽略即可。「通讯信息」中的手机号码非常重要,如需更新修改,点击「信息修改」并修改。
请各学院(部)切实督促每一位获贷毕业生,务必在离校前进行并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实时发布各学院(部)的毕业确认率。
三、注意事项
1.毕业确认工作是做好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助学贷款后续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就业学生办理正常毕业手续的必要内容,也是升学学生继续享受贷款免息政策的关键步骤。若学生存在延期毕业、入伍、休学等学籍异动情况,需及时联系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因系统自动确认毕业而产生不必要的贷款利息。
2.为有效防范我校贷款毕业生出现还款逾期现象,各学院(部)应加强对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的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全过程,结合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部署,通过谈心谈话、主题班会、线上通知等多种形式,向贷款学生详细讲解还款流程、还款期限及贷款违约后果,引导学生树立诚信意识,毕业后自觉履行还款义务。
3.各学院(部)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毕业生离校前,逐一落实每一名贷款毕业生的毕业确认工作,对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针对部分毕业生因求职等原因不在校的情况,请辅导员老师务必通过电话、微信等各种方式,逐一通知到位,确保每一位贷款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确认。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工作部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方式:0531-86181917。
学生工作部
2026年5月9日
Email: xgzx@sdnu.edu.cn xshch@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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