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关于促进人工智能助力教育变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数字素养和人工智能应用水平,支撑大学生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大学生高质量就业,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我校学生参加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重点面向2026届本科毕业生开展,其他年级学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参与。
二、培训时间
2026年4月28日—6月10日。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依托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进行,学生须从专用页面登录并完成学习。
登录网址:https://higher.smartedu.cn/ai2026
具体步骤详见学习操作指南(附件1)。
(一)学习内容
本次培训采用“通识-交叉-实战”进阶式学习,学生需要完成以下学习内容。
1.通识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通识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学习人工智能的基本原理和伦理规范。
2.交叉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X’特色交叉”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提升人工智能跨学科创新能力。
3.实战课。学生须在“国产大模型应用实战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锻炼实践应用能力。
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根据自身学科专业和发展需求,选学更多课程。
(二)培训证书
培训证书形式为电子证书,分为两类:学生每完成1门课程学习并达到课程考核要求的,可获得该课程的“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学生完成“通识-交叉-实战”各环节学习并达到要求的,可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证书通过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统一发放。
(三)其他事项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通过年级会、班级群、就业指导课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2026届毕业生及其他年级学生积极参与,确保培训覆盖面和完成质量。
2.各学院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引导学生主动适应人工智能时代发展需求,将其作为提升就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3.请各学院在培训结束后,于2026年6月18日前,通过在线表格(附件2)报送相关数据。
学生工作部
2026年5月14日
Email: xgzx@sdnu.edu.cn xshch@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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